根据《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面试后,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操人员,如最后一名考生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实操”。现就对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通知如下:
一、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姓名 | 岗位名称 | 面试成绩 |
孙予晴 | 新闻采编岗 | 82 |
蒋思意 | 新闻采编岗 | 80 |
陈牧迪 | 新闻采编岗 | 80 |
张锦 | 新媒体运营岗 | 81 |
徐静 | 新媒体运营岗 | 79 |
庄秀丽 | 新媒体运营岗 | 77 |
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关事项
采取限时命题采编新闻稿件,短视频编辑制作,策划新媒体运营方案,完成新闻的图文、视频在微信公众号上的设计排版、编辑发布,完成抖音作品的制作和发布等方式开展实操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相关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
(一)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实操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8:15,地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入口。
(二)相关要求
考生需自带摄影摄像器材、笔记本电脑、图像处理软件、视频编辑软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同时准备可用于编辑制作新媒体作品的微信公众号账号、抖音账号等,按照规定时间前往考点,如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进入考点后要听从考务人员安排,遵守考试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