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陈海华、马梦: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唐晓龙与被上诉人浙江科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张卫、朱国银、王丹、陈海华、马梦、李文浩、中科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安徽星展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通球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30日作出(2023)皖0304破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通球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安徽通球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对本案中止审理,本院已作出裁定。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民终1821号民事裁定书:本案中止诉讼。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