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皖03民诉前调51号
本院于2023年11月7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怀远县兰桥小李牛肉汤店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月。
特此告知。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