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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老人信任盗窃钱财,法院当庭宣判严惩不贷
  发布时间:2023-11-20 15:41:06 打印 字号: | |

“我父亲那么信任他,没想到他竟然这样做。”

“我觉得小伙子人不错,没想到竟然偷偷把我的养老钱转走了。”

近年来,时有犯罪分子将不法黑手伸向老年人的“钱袋子”,老人深受其害,群众深恶痛绝。近日,禹会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两起侵害老年人财产的盗窃案件。

基本案情:今年63岁的陈大爷独自一人居住在蚌埠市禹会区某小区,子女都在国外不在身边。被告人俞某某原为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在派送快递时与陈大爷结识。2023年1月俞某某从原快递公司离职,不再负责该区域快递派送,但仍以办理快递为由多次前往陈大爷所在小区,操作陈大爷手机,通过人脸识别方式修改微信支付密码,以设置转账金额让陈大爷扫码支付的方式窃取被害人陈大爷钱款。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4月5日期间,被告人俞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共计窃取陈大爷39578元。

定罪量刑:被告人俞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陈大爷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综上,禹会法院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俞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基本案情:今年75岁的成大爷于2020年突发脑梗,瘫痪住院,家人为此请了护工陈某某照料成大爷日常起居,每月工资6000元,另付1000元生活费用于成大爷日常开销。2020年12月,成大爷将银行卡交于陈某某,告知其银行卡密码,让其帮忙从银行取钱,陈某某如数办妥后归还银行卡。2022年1月,成大爷再次让陈某某帮忙从银行取款8000元用于过年,但陈某某取款后却将其中的5000元据为己有,同时借机窃取了该银行卡,此后多次私自取款用于自己个人开销。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陈某某共计盗窃成大爷13900元。

定罪量刑:被告人陈某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成大爷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综上,禹会法院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大数据时代背景之下,部分老年人因知识水平、学习能力有限,对智能手机运用、网上业务办理、个人信息风险等认知不足,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老年人员及成年家属要加强对老年人员身份证、银行卡、智能手机等个人信息及财物的管理,切勿随意将其交给他人操作使用。如需他人协助或代为办理,应在成年家属的把关、陪同之下,或向村、居委会求助,切莫因疏忽大意损失了养老钱。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各界应给予老年群体更多关心关爱,助力老年人跨越数据鸿沟、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禹会法院始终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涉老违法犯罪,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审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