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荣:
本院受理上诉人石玉良与被上诉人蚌埠市天主教爱国会、蚌埠市天仙居经贸有限公司、李开荣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民终210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石玉良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