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法院公告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2 17:50:28 打印 字号: | |


李开荣:

本院受理上诉人石玉良与被上诉人蚌埠市天主教爱国会、蚌埠市天仙居经贸有限公司、李开荣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3民终210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石玉良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