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三庭汪法官使用“云上法庭”调解了一起保险纠纷案件。
黄某是出租车司机,其驾驶的出租车在国元农保投保了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2023年2月11日,黄某在承包经营过程中与案外人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了追尾事故,造成了黄某受伤。事故经认定,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外人李某无责任。案外人李某及其车辆的保险公司在无责范围内赔偿给黄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3800元。国元农保还应按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的约定赔偿给黄某3万余元。经黄某多次催要,国元农保均怠于履行该保险赔偿义务,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原被告的工作时间,遂安排在晚上,通过“云上法庭”进行线上调解。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原被告签订协议,双方之间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