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指尖的细沙,在不经意间悄然逝去。转眼间,我来到固镇县人民法院刘集法庭已有三个年头了。
每天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让我收获满满。人民法庭根植基层、贴近群众,受理的案件大多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纠纷,标的额不大,但却可能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回想起刚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时候,我接触到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的纠纷案件。老伍在20年前收养了尚未满月的小伍,悉心教养下,小伍长大成人,并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后老伍和女婿因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老伍因此对小伍的一些做法感到心寒,一气之下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
审理过程中,我们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均未果,判决书拟稿过程中,我们深感父女亲情来之不易,而且小伍已经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过错,如果仅用一纸文书就判定了这段二十余年亲情的去向,不仅没解开老伍和小伍心中的郁结,还会加重矛盾,经过再三思索,我们再次与小伍沟通,让其抓住春节给老伍送节礼的机会回娘家探亲。为防止双方再起冲突,我们先行到老伍家进行沟通,经过劝解,老伍也表示自己舍不得小伍。双方见面后,父女亲情化作泪水涌出眼眶,双方矛盾就此化解。
是呀,养父母抚养养子女至成年,表明双方收养关系已存续较长时间,养父母为抚养养子女付出很多,双方已有一定亲情基础,如果随意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无法回报养父母的养育之恩,与中华民族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不符,且养父母未来的养老问题也将面临困境。所以在处理婚姻家庭类案件时,我们都想尽千方百计多做当事人工作,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处理,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竭尽全力找到问题的源头,铲除心中的芥蒂,努力做到真正案结事了人和。
三年间,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转变的是工作角色,不变的是工作热情。大学毕业后,我选择了回乡工作。时至今日,我一直都很庆幸当时做出了这样的选择。扎根于养育我的这片土地,在向上生长的过程中,见证着家乡变得越来越好,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对家乡地的熟、对家乡人的亲,让我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人民法庭的工作中。当然,当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不知如何处理时,我也有过焦虑和迷茫。唯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减少“本领恐慌”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学习中提升,在实践中成长。新的一年,希望自己能够变得更加从容,用“耐心”和“细心”换来对每一个案件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