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开庭就帮我要回了花出去的部分彩礼,谢谢法官。”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刘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0余万元,经过承办法官倾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考虑到彩礼纠纷关乎公序良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感受,决不能“一判了之”。接到案子后法官第一时间与案件双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在沟通中,因双方离婚意愿强烈,确无和好可能,故调解方向由调和改为厘清双方之间的财产问题,力争双方好聚好散,承办法官遂组织了此次庭前调解。
“必须离婚,必须退还我彩礼款!”原告男方振振有词。
被告女方亦情绪激动“离婚可以,但是不可能退回彩礼款”。
“双方不要激动,坐下来聊聊,说说各自的想法……”承办法官一边动之以情安抚情绪,一边晓之以理严肃释法。
调解室内,双方情绪仍然非常激动。
“结婚给付见面礼、四金和其他下礼及各种鸡鱼肉蛋等共计花费了20多万元,我与被告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很短,被告必须把我花的彩礼钱退还给我。”
“我没有见到那么多钱,也不可能退还那么多钱。”
“你看下我花费了多少钱……”原告随即拿出一张自己罗列的花费清单。
因双方对于各项花销及返还问题互不信任,剑拔弩张,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也许你不清楚,可以再跟家里人核实一下有没有收到彩礼款?”“并不是所有花销都能按照彩礼款退还的。”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及时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将双方安置在不同的房间内,分别再次进行沟通,以来疏导双方的对抗情绪与心理压力。
经过多轮沟通调解,被告表示同意退还彩礼款75000元及四金,原告也同意该调解意见并且当庭收到彩礼款及四金,案件就此圆满解决。
近年来,固镇法院不断探索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诉前、诉中和判后全过程,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