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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身边的法官︱张闯玉:“如在我诉”换位思考 释法析理善解“心结”
作者:张闯玉  发布时间:2024-01-26 15:06:13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月进入龙子湖区法院工作,不知不觉已过去三年。还记得2020年疫情爆发的时候,我同时面对着毕业和择业的双重压力。最终,经过深思熟虑,加之恩师和亲友的鼓励支持,我毅然选择了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了人民法院。

我想用两个关键词来描述自己协助办案的心得体会,一是“换位思考”,二是“能动司法”。

2021年9月,我曾经接待过一位近80岁高龄的当事人,这位老人毕业于我国某重点大学,是我市某科研院所退休的高级工程师。他作为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偿还20年前的借款一万余元。案件审理中,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最终,该案因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位老人非常不解法院判决,认为对方欠钱是事实,法院却不支持还钱。我在接待这位老人时,他拿出一个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工工整整地写满了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看到笔记本的那一刻,我非常震撼,也感叹这位老人对法律的敬畏和尊崇,更让我下定决心,要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不能让他带着怀疑甚至失望离开法院。首先,我明确告诉他,败诉的原因并非法院认为借款事实不存在,而是在确认借款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因为被告抗辩案件已超过诉讼时效,其丧失了胜诉权益。其次,我重点向他介绍了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置目的以及诉讼时效制度是如何发挥促进法律关系稳定、降低交易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的重要作用。最后,我也说明了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的相关规定。我们前前后后聊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这位老人语气非常舒缓地说道,“我就是很生气,朋友之间借钱那么多年不还,法院竟然还不支持。听了你说的,那就是我这个案件好像结果‘不公平’,实际上是为了换来社会更大的公平,你这个小法官讲得很好,我听懂了。”这位老人的评价,令我至今难忘,也是督促我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不竭动力。后来同事问我,你是如何把他讲通的?我认真思考了一下,其实我们要做的,就是换位思考。如果这位老人是我的家人,我会怎么对待他?我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他?如果我是一位没有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我希望法官如何办案?也就是,作为一名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的法院干警,一定要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做到感同身受、将心比心。

2023年2月,我在协助主审法官办理一起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遗嘱继承案件时,当事人矛盾纠纷较大,双方均表示不接受调解,要求法院开庭判决。庭审中,双方互不相让,争吵不断。在与主审法官沟通后,我认为该案不能一判了之,要通过释法明理和判后答疑工作,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在草拟判决书过程中,我针对每一项争议焦点用“法言法语”阐明事实、细致说理。其中一名关键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在上诉期内,先后两次来到法院,数次通过电话沟通,就心中仍然想不通的问题要求答疑,我又用“日常用语”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和背后的立法意旨。最终,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且这名被告主动要求,希望在主审法官的见证下,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争取一家人能够握手言和。从这个案件开始,我形成了一个工作习惯,就是对每一个当事人可能提出上诉的案件,都在判决发出后,通过约见或者电话沟通的方式,询问当事人对判决书载明的案件事实和判决依据是否有疑问。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逐一解答,努力消除他们心中的疑惑。通过这种“能动司法”的工作方式,2023年我协助主审法官办理的案件中,仅有2件当事人提出上诉,其中1件上级法院维持原判,另外1件正在审理中。

来到法院工作后,一位好友经常问我,“累不累?后不后悔?”我也经常思考这个问题,但每一次的答案都是,我不后悔。三年来,我从未后悔来到人民法院。过往可鉴,未来可期,2024年的钟声已经敲响,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坚定理想信念,脚踏实地努力,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法院干警。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