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走进身边的法官︱陈伟:以法为界 融理化解
作者:陈伟  发布时间:2024-01-29 11:28:31 打印 字号: | |

专门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工作已一年有余。在案件审理中,我经常看到原告因事故受伤而怨气满腹,被告因对事故认定不满而怒气冲冲,每一位当事人都在诉说自己的观点和无奈。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我们则需要将当事人的诸多观点、无奈,甚至满腹抱怨予以清醒理性地条分缕析,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找“法理情”有机融合的契合点。

去年2月,我像平日一样在电脑前草拟裁判文书。电话铃声响起,接起后,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亲属打来,得知他在一楼大厅,我立即放下手头工作去大厅接待了他。见面后,他向我诉说,案件被告聂某是他的叔叔,骑车撞人后,感觉到羞愧,没有将事故告诉家人。家人是看到法院传票后才得知聂某发生的交通事故,家人希望法院能从中主持调解。

在交谈中得知,被告聂某当了一辈子工人,老实巴交,从未与人发生过矛盾,现在患有多种慢性病,只能依靠每月两千元的退休工资维持生活。因原告在事故中受伤,聂某深感愧疚和不安,但是面对原告诉请的8万余元赔偿款,其确实无力支付。聂某侄子表示如果对方同意调解,其可以代为支付部分款项。回到办公室后,我立马电话联系原告,将被告聂某的家庭情况和调解意愿向其陈述,原告当即表示同意调解。

等到了约定的调解日期,双方对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我则从被告74岁高龄、具体收入、经济条件等现实情况切入,坦诚地与原告分析案件的各种走向以及结果,引导当事人理性地看待矛盾纠纷,相互体谅与理解。有理有据推心置腹的沟通交流引起了大家的共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聂某随即付清了全部款项。第二天,原、被告均通过电话对法院调解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在办案过程中,虽有过疲倦,有过苦楚,但从不敢懈怠。因为在心中有一杆公平正义的秤、有一个法治的理想,正是这杆秤促使我掌握分寸,正是这个理想推进我扬帆远航。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