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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达民心 ,40余万赔偿款一步到位
  发布时间:2024-02-19 16:20:29 打印 字号: | |


“你是申请人刘某吗?你申请执行的赔偿款,我们已经全部执行到位了,你带着身份证可以来法院领款了。”

“真的?一下子全赔偿给我吗?真是太感谢了,我和家人今年能安心过年了。”执行干警的一通电话,让申请人刘某和家人悬了许久的心终于踏实下来。

据悉,申请人刘某于2020年5月到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焊工工作,2021年9月18日,刘某在该公司位于涪陵某船厂内施工现场不慎坠落,后住院治疗51天。2022年6月至8月期间,经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某的受伤为工伤且达到伤残为八级,无生活自理障碍。经重庆市涪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刘某各项费用共计431115.93元。该公司在裁决生效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赔偿款,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忧民之所忧,愁民之所愁。为让群众过个踏实和快乐的新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执行干警首先通过电话多次与该公司联系,严肃告知其如具备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可对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不曾想,该公司依然是一副“拒不履行”的态度。

随后,执行干警立即通过线上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账户,依法将其银行账户中的足额案款强制扣划至法院“一案一账户”。至此,执行干警多日来的愁绪虽渐渐舒展却也不敢松懈,一通电话后,431115.93元案款依法全部发放至申请人刘某账户,该起因工伤引起的执行案件,至此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将胜诉当事人的‘一纸权利’兑现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才能做好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如是说。

新的一年,固镇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以赴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程”触手可及。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