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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裁判+诉前调解”24起案件化解于诉前

  发布时间:2024-03-28 14:34:51 打印 字号: | |

日前,固镇县人民法院采取“示范裁判+诉前调解”模式,促使2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于诉前。

今年3月,25位农民工涌入了固镇法院立案大厅起诉王某,要求其支付劳务费。

“辛苦干了几个月,王某打了欠条承诺年底还,这年都过完了人却找不到了。”

由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为了快速妥善化解纠纷,最大程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过研判与分析,承办法官决定以“示范裁判”为引领,带动类案以非诉讼的方式化解纠纷。

“我们选取了有代表性的王某芬案件先行审理,先行裁判,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生效裁判的示范作用。” 

其余案件,则采取“人民调解员+法官”模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组织双方调解。

鉴于很多当事人白天要在县外务工,往返较为不便,当庭调解势必增加诉累,法官与调解员主动前往当事人目前所在工地,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调解化纠纷。

“诉前调解用时更少,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若王某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还可以根据司法确认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多次释法说理,当事人认识到了“示范裁判”化解纠纷的意义及优越性。

在人民调解员的参与下,依靠“示范裁判”的推动,其余24名当事人与王某就劳务合同纠纷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原以为最快也要一个月,没想三天就帮我们解决了工资问题。”当事人强某昌对固镇法院的高效解纷竖起了大拇指。

固镇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特别是在审理群体性纠纷中,探索建立“示范裁判+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模式,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司法引领作用,用示范判决确定规则,指导调解,从而推动同类纠纷批量、快速化解。


 

来源:固镇法院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