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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4 18:09:21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刘集法庭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未”来。这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固镇县人民法院发出的第二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

“两个孩子必须让我带一个,我平常因为在外地打工带孩子的时间的确少了些,我现在想多照顾一下孩子。” 

“平日里,她从来不带孩子,也很少看孩子,凭什么把孩子给她带,两个孩子不可能让她带走,我坚决不同意。”

“你们都争着要抚养小孩,目的也是想给小孩更好的生活,你们有没有想过小孩想要什么,他们更愿意跟谁一起生活?”看到双方态度都很坚决,承办法官刘星说到。

刘集法庭在审理梁某(原告)与李某(被告)离婚案件时发现,当事人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就两个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矛盾且争吵不休。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个孩子一直跟随父亲李某及爷爷奶奶生活,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遂释法明理,积极做通梁某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妥善解决了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

 “虽然你们离婚了,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离婚并不代表责任的缺失。不能因为情感纠纷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希望你们积极履行家长责任,保护和教育好孩子,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做孩子的‘知心人’‘好朋友’。”  

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承办法官刘星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并对提示函的内容向双方进行了重点提示和说明,督导父母双方都要当好合格家长,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收到提示函后,双方均表示,作为孩子的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及时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用心给孩子创造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



 
来源:固镇法院
责任编辑:张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