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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耀法徽丨让青春在奋进中闪光
作者:​陈栋梁  发布时间:2024-04-29 15:53:10 打印 字号: | |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回首来时路,从一名基层法院派驻法庭的书记员、研究室主任、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再被选调至市法院成为一名员额法官……10年,是时间的印记,更是一路走过的风雨无悔。正如《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白皮书中说的那样,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生逢盛世、勇挑重担。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更应义不容辞扛起属于自己的时代责任,用实际行动去丰富属于自己的青春关键词,讲好新时代下法院的青年故事。

一、增强内在自觉,把“更新理念”深植内心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理念的更新与现代化是关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作为法官,要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二要坚守法治精神。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想观点的渗透,做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要坚持能动司法。树立“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等理念,从关注结了多少案子向化解了多少矛盾转变。

二、涵养精神品质,把“司法为民”贯穿始终

司法作风是党的作风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事关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一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就法官而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是办案的应有之义,也是法官应有的责任担当。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能止于办案不出错,不被问责,而是要切实担负起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责任,努力从“办案不出错”向“司法担当”转变。二要“爱民”。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人民”二字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们的属性和本质。就法官而言,司法良知至关重要。记得有一次我在入户走访矛盾排查时,发现一位老人卧床不起。经了解,老人因交通事故而四肢瘫痪,事故后关于赔偿事宜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因其无儿无女,生活无法自理。为了及时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我多次召集相关人员在村委会进行诉前调解,通过仔细查看相关资料,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努力寻找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同时,动员保险公司先行垫付部分赔偿金,协助联系养老院,实质性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最终,老人获得了近50万元的赔偿金,老人激动地流出了眼泪并连声道谢。一次走访,融入司法为民之情,一声道谢,饱含群众信任之心。那一刻,也让我更加明白了胸前这枚法徽的真正意义。三要“干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法官代表着司法形象,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三、锤炼过硬本领,把“提升能力”当作常态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一要培养审判业务能力。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除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法官更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用优秀案例、研究成果检验学习效果,提高审判质效。二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追求“事了”是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法官要善于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思维、易接受的方式来解释法律,将法理、事理、情理有效融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三要秉持实事求是工作态度。司法办案中做到实事求是,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将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作为新时代新阶段的人民法官,要勇于挺在前、干在先,迎接新挑战、展现新作为,在新征程上留下无悔的奋进足迹。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