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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蚌埠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作者:张倩  发布时间:2024-05-08 10:52: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国法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情况的通报》,蚌埠中院报送的《交叉执行激活力 多种手段持之以恒确保执行到位——王某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入选,作为交叉执行典型案例向全国法院推介。这是近年来蚌埠法院执行条线首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蚌埠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张军院长2024年1月15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能动执行职能,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把交叉执行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通过完善制度,建立台账,分级调度,定期通报,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担当作为,交叉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交叉执行激活力 多种手段持之以恒确保执行到位

——王某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


【典型意义】

持之以恒不放弃,是法院在办理即将陷入执行不能的案件中应当坚持的理念,对于小标的执行案件,往往付出更多一点的坚持和努力就将会取得突破性的效果。执行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标的案件始终坚持不放弃,通过交叉执行,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一方面在原执行法院执行无果的情况下,调动新执行法院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复盘案件调查的整个过程,梳理还未开展的调查工作,充分利用可以利用的各种技术手段,果断出击,促成案件顺利执结。

【基本案情】

王某某与张某民间借货纠纷一案,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八公山法院)作出(2017)皖 0405 民初8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142000元。”因张某未履行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八公山法院立案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张某仍迟迟不履行和解协议,案件执行历时近2年仍无实质性进展,申请执行人多有不满。恰逢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徽高院)将本案作为第一批交叉执行案件,指定由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固镇法院)执行。

固镇法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开展执行调查工作,冻结了张某名下的银行账号,同时保持着至少每天一个电话的频次询问张某履行情况,张某也始终表示会尽快履行完毕。在法院不断催促下,张某向法院履行了部分案款,随后跟法院玩起了“拖”字诀,每天找各种理由来拖延履行。面对可能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执行人员一方面每天电话联系张某催促履行,联系原承办法院了解张某情况,另一方面多次召开碰头会、研判会,加班加点分析案情。在一次与张某通话中得知其目前在四川成都工作这一线索,利用公安的信息数据平台查询到其曾经被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晋阳派出所抓获过,办案人员随即联系了该派出所,获悉张某因为违反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被传唤至派出所。通过这一信息,推测出被执行人可能在缓刑考验期,但派出所也并不清楚具体判决情况。承办人通过省内关联案件饰查,发现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巢湖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办案人员立即联系巢湖市法院,获悉负责张某的社区矫正机关是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司法所,随即与司法所取得联系,证实张某尚在社区矫正期间。随后,办案人员一面不动声色和张某保持电话联系,一面放弃周末连夜飞往成都。当办案人员出现在成都并通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电话传唤张某时,他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当即将未履行的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并表示以后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就此,此次交叉执行案件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方式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