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这么多年,我的钱终于拿回来了。” 申请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工作职责所在。”
面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总有一些被执行人耍起自己的“小聪明”,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翟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通过线下查控和网络查控,均未发现刘某仁有可供执行财产,翟某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未因此放弃,最终在查询刘某仁银行流水时寻找到了突破口,其银行卡内在案件判决生效后有大额的交易明细。现在卡内却空空如也,这是什么情况?
在发现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与刘某仁沟通、释法明理,要求刘某仁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偿还借款,然而,刘某仁总是一副我没钱,我还不了的模样,不予配合。
“我没钱,你们查我银行卡也能看到,我银行卡里就是没钱的。”
“我们已经掌握你的银行流水证据,你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拒执犯罪。”
经审查,被执行人的行为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干警将案件整理后,依法移送固镇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4月30日,固镇县公安局受理案件后,对刘某仁进行传唤。公安机关询问结束后与固镇县法院对接,建议由法院先行司法拘留。
当日,法院对刘某仁司法拘留,并告知其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刘某仁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联系家人,希望代为履行。
5月5日下午,刘某仁家属代为履行了10.1万余元欠款,同时与其涉及的另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
鉴于刘某仁态度诚恳,本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因案件已经移送公安机关,本院在案件结束后,将相关执行完毕的材料移送公安局,公安局鉴于刘某仁主动履行,情节较轻,作出撤销本案的决定。
通过和公安执行联动,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下一步,固镇法院将不断深化与公安之间的执行联动协作,通过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确保执行力度最大化,全力破解信息共享难、查人找物难、联动布控难,有效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效执行,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
法官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要依法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抗拒执行,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