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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惹纠纷,倾心调解化玉帛

  发布时间:2024-05-24 10:39: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河溜法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开庭、鉴定等环节双方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部分赔偿款,为该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案情简介

王某和计谋系同村人,2020年8月,王某在家务农,闲来无事想找点活干,经张大姐介绍至计某处帮忙干些杂活,次日,王某陈述她在搬运货物时被计谋的叉车碰到,不慎从货车上摔倒,事发时,计谋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当地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药费,事后计谋认为原告伤情无碍,双方纠纷就此了结。未曾想,王某伤情复发需要二次手术,且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此后王某多次找到计谋协商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计谋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二十多万。

案件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和原告沟通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调解,计谋称,是王某自己踩空才摔下来,她的病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的时候已经治好了,第二次住院与其无关,不愿意赔偿。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官通过开庭审理查明案情,庭审中被告计谋要求法院对王某的伤情与伤残的关联性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质证,期间考虑到双方系本村人,本着能动司法,实质化解矛盾的理念,法官以双方诉求和顾虑为出发点,引导双方互相体谅,平等协商再次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被告计谋表示,愿意承担赔偿的责任,但自己经营的厂子受市场行情影响,一直亏损,目前外债很多,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想要分期履行。经过几轮协商,双方分歧逐步减少,最终以125000元成功调解,并对赔偿比例及支付时间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将诉讼费及第一笔分期款项支付给原告,就此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一直以来,怀远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调解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劳务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司法工作注入温情力量,把为民服务观念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着力促进劳动和谐与社会稳定。

 

来源:怀远法院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