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LED显示屏拆除及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蚌埠市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LED显示屏拆除及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拟采用的评审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4、采购内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LED显示屏拆除及改造项目,按照实际需求,包含如下2个子项:
1、东西侧两块LED屏拆装及改造
2、两年运维服务
二、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企业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单位:
(1)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仍在处罚期内的。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
2、报名方式及地点: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名,报名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039号办公楼;
联系人:王华照 0552-3131596
技术参数联系人:颜波 0552-3131597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6月11日9时。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LED显示屏拆除及改造项目预算预计2.4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入门大厅。
本项目主要对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门大厅现有两块LED显示屏进行拆装改造,旨在充分利用现有显示屏功能,提升宣传展示效果。本次项目建设包括东西侧两块LED屏拆装及改造,两年运维服务。
2、采购货物清单如下
六、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投标响应报价;
(4)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造成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采购人: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