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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审执”联动发力,执源治理正当时——蚌埠中院召开执源治理工作推进会
作者:​汪运  发布时间:2024-06-17 16:11:24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蚌埠法院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12日上午,蚌埠中院召开执源治理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儒,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张登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业务庭负责人、执行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中院执行庭庭长魏宏波对《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件源头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举措、要求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执源治理的重要意义。通过加强执源治理,有助于促进和实现矛盾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准确把握各部门在执源治理中的职能职责。执源治理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各部门必须在其中找准方向定位,明确目标任务,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要扎实推动全市法院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细,注重在诉调对接上下功夫,强化团结协作,携手攻坚克难。树牢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共同抓好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办案质效。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干警按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持续落实《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件源头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一是要加强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有机结合。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前端化解、关口前移,将诉源治理与执源治理结合,在诉前调解的案件快速在执行前履行,有效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达到一个纠纷一次程序的司法效果。二是要强化审判部门提醒、督促履行的力度。从立案开始,落实好“每案必督促、每案必提醒”的原则,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提醒义务人主动履行,有力提升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三是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源治理氛围。要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加强执行宣传,特别是加大执源治理典型案例的宣传,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通过正反面的对比宣传,达到营造诚信社会的效果。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