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6月18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执行攻坚之“午月”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6时,怀远法院执行干警迅速集合完毕,按照既定路线奔赴各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一
“张某最近一直在一桥北附近吃早饭,我经常能看到他的车,你们能不能过来一趟……”。行动前,申请人陈某电话联系执行干警,称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
张某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其在判决生效后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其名下车辆,并通过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履行,但其一直未予理会。此次行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张某当场履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
清晨7时30分许,执行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家中。
“我们是怀远法院的工作人员,请配合跟我们去法院一趟……”。
杨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次将杨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杨某依旧表示无钱支付,鉴于此,法院立即决定将其拘留。
执行现场
此次行动共出动干警18名,警车6辆,拘传5人,拘留2人,执结案件3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和解2件。下一步,怀远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亮利剑,出重拳,用足用好用全各项执行强制措施,做到案件应执尽执,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