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7月10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蚌埠市总工会在市法院召开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葛继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总工会副主席周海清,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有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市总工会工作情况及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运行情况。双方围绕“法院+工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下半年,双方就以下工作共商共建,通力合作。一是通过主题党日观摩庭审、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共同发布典型劳动争议案例等活动,以党建赋能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开展,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共同提升队伍建设。二是通过创建“工会微法庭”,加强涉劳动争议调处化解;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指导调解,就地开展劳动争议诉前调处化解;让更多的劳动争议不出“工会”就能得到妥善解决,切实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三是搭建“法院+工会”合作宣传共建机制,重点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灵活高效、方便职工的优越性,重点宣传报道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的典型案例。四是探索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新路径,引导企业进一步依法合规用工,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为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权益,市法院、市总工会将进一步协作配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创新协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