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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见不“皖”丨跨省!联动!异地执行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7-23 09:13:38 打印 字号: | |


近期,固镇县人民法院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的协助下跨省执行,追缴违法所得二十五万余元。

赵某、张某等18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相应刑罚及退缴违法所得,因未能履行生效判决,遂移交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采取线上线下双管发力,对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等账户内款项进行全面查询、冻结。虽然在线上查控系统发现部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但不足以履行完毕。

执行干警于2024年5月驱车前往湖南长沙等地传唤被执行人至长沙市岳麓区司法矫正中心,通过约谈被执行人,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告知被执行人应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因被执行人仍然迟迟未主动履行,日前,固镇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与岳麓区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共同开展执行工作。岳麓区法院接到我院协助信息后,做出相关部署,提供地点、警力、工作设备等,配合我院协同执行。同时,在报批异地执行拘留申请等材料、电话一一传唤被执行人后,7月9日,我院执行干警一行3人立即赶赴湖南长沙。

次日上午9时,有14名被执行人陆续到达岳麓区法院,经过多次有效的沟通,结合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在司法局相关人员的共同耐心释法劝导、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下,多数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积极凑钱,分期履行,当天13名被执行人共退缴违法所得二十五万余元。鉴于被执行人赵某,毫无履行意愿,法院遂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成功送拘到当地拘留所。

此次异地执行,得到了岳麓区法院、岳麓区检察院、岳麓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成效显著。固镇法院将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处置力度,竭尽全力实现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的应执尽执,用实际行动弘扬司法正气,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固镇法院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