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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调解+当场履行”化纠纷于诉前

  发布时间:2024-08-12 16:56:59 打印 字号: | |


固镇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理性平和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便捷高效等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让纠纷化于诉外,止于诉前。

(图片来源于网络 侵删)

“真没想到,打官司居然不要交钱,还能当场拿到钱,太感谢你们了!”高某收到工资款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激动的向调解员说道。

2023年1月,高某经人介绍到赵某承包的工地从事修整地坪工作,双方约定了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标准。后双方于2023年底进行了结算,赵某共欠高某工资款3855元,并向高某出具欠条一张。高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在收到案件后,立案庭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适宜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工作人员遂将该案通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委派至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调解员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从诉讼成本、法律规定、诚信为人等方面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就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赵某当场履行完毕。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固镇法院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缩影。

固镇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基础上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让矛盾纠纷在前端得到有效化解。下一步,固镇法院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推进村居微法庭与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超市)对接衔接,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同时,通过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促推执源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固镇法院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