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8月14日上午,蚌埠中院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依法对涉案相关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并向其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原告许某1、许某2系其法定代理人许某豪与被告严某某的婚生子女。2019年6月许某豪与严某某协议离婚,约定两名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离婚后,严某某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许某1、许某2遂诉至法院,要求严某某立即支付自2019年6月至2024年1月共计56个月的抚养费,共计56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调解中,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均表示自己经济困难,以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为由推卸抚养责任,不愿意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及时告知拒绝抚养子女、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强调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要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严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通过电话沟通,涉案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将积极履行父母职责,共同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随后,承办法官当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父母今后要切实履行好抚养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