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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自然正道 守护绿水青山
作者:许翔  发布时间:2024-08-21 16:26:51 打印 字号: | |

8月21日上午,某被告企业将一幅“碧水蓝天法眼如炬捍卫自然正道 清风明月公正无私守护绿水青山”的锦旗送至蚌埠中院民一庭承办法官手中。

案涉企业为某上市公司旗下最大的原料药生产核心成员企业,系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案涉企业通过无资质的某公司向蚌埠某地非法倾倒工业废水致使环境污染。后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应急处置,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启动索赔程序,因与案涉企业磋商未能达成一致,遂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蚌埠中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经审查同意案涉企业对技改项目投入费用部分冲抵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案涉企业对其他应承担的应急处置费用、生态环境损害费用、期间服务功能损害费用等赔偿款项全部主动履行到位,并公开赔礼道歉。

蚌埠中院民一庭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率先在全省探索侵权企业以技改投入作为环境修复责任替代性履行方式,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向绿色低碳转型,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真正把保护和发展并重的理念落实到案件处理中,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家企业”;推动企业从“生态环境破坏者”向“生态环境保护者”转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主动履行全部赔偿款项。该起跨省跨流域倾倒工业废水生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顺利审结并履行完毕,达到了双赢互赢多赢效果,也是我院环资审判工作在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促进企业发展之间做出的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