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的案子,这么热的天你们还跑这么远来调解”,近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王某在签订完调解协议后,握住淮上法院干警的手连声感谢。
王某受雇于被告单位,在单位食堂后厨从事勤杂工作。2023年8月,王某在工作时不慎滑倒受伤,原、被告之间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王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具有调解基础,便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电话表示由于其伤情仍在恢复中,行动不便无法到场参与调解,承办法官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遂与书记员立即前往怀远县王某家所在的社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分两期支付王某医疗费16万余元。至此,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此次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快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司法为民零距离”,让司法为民有力量、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