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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对方签字的维修费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4-09-20 11:19:3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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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都是黄某自己写的,我们没有结算,我有转账记录,最多还欠一两千,没有这么多。”

“这么多年都是我自己手写登记的维修单,我也比较信任他,从没想过让他打欠条什么的,他怎么能不认账呢?”

近日,固镇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没有对方签字没有结算的修理合同纠纷,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并当庭将车辆修理费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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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某称其从事汽车维修业务,2019年到2022年期间被告陈某安排其车队的车辆在其经营的修理厂维修,一开始维修费都能及时给,后来就是年底的时候给清,到2022年8月12日陈某尚欠其前期维修费14500元,之后陈某继续安排车辆在黄某处维修,又产生5110元维修费,陈某仅于2022年10月1日微信给付1000元,至今陈某共计欠其维修费合计1861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黄某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的矛盾主要是被告未在维修项目及相应费用的维修单上签字,对尚欠的维修费各执一词。针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分别与两人进行沟通,了解彼此内心想法并积极组织双方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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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人在外地,没时间回去对账。”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决定线上“远程”调解。

调解中,黄某称“确实于2021年底结了一次,但未结清,这么多年的维修单我这都有。2022年的修车费就有二十来张……”承办法官先就2022年车辆维修结算单逐一通过视频形式向陈某出示,并逐一让黄某提供结算单上同一时间内双方微信聊天记录。

期间,针对被告表示结算单看不清、微信聊天语音听不清等问题,承办法官逐个图片放大向被告出示,语音转为文字向原告出示,并一字一句向其解释。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核对,双方在车辆维修上的账目终于算清,在扣除了已支付的修车费用后,陈某尚欠黄某11460元。双方对此均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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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刚刚的核算过程你也看到了,黄某与你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够和那些维修费用单据相佐证,既然现在你们对账目都认可,希望你能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及时履行拖欠的维修费。”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地说道。

“结算单上的单价都是黄某自己写的,就是因为他要价高,我后期才不在他那修车的。”对此,黄某也做出让步,表示陈某至少给付10000元。

“法官也辛苦对账一下午了,我同意,现在就取钱送到法院。”

“太感谢法官了,本来还担心对方没有签字会不会钱就要不回来了,现在这个事终于了结了。”拿到钱后黄某满脸笑意地表达对法官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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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也要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面对维修服务、买卖货物等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单价、期限等关键性内容,最好形成书面的合同、协议,留存好借条、收据、交付凭证等证据,及时结算相关款项并让对方签字确认,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说道。


 

来源:固镇县法院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