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小圩人民法庭法官陈梦华在五河县沱湖乡惠民小区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在沱湖乡政府的组织下,众多沱湖乡群众、党员参加了本次巡回法庭旁听。
本案是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原告杨某饲养的宠物狗被被告陆某饲养的狗咬伤,双方因杨某的宠物狗受伤所造成的损失未协商一致,故而引起本次诉讼。
庭审过程中,案件当事人和现场群众均能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倾听庭审过程。庭审结束后,陈法官在现场以案释法,并接受现场群众的法律咨询,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均表示这样形式的庭审应该多次开展,让老百姓近距离的接触庭审过程并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
自今年年初以来,五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巡回法庭工作,累计组织巡回法庭进乡村、社区10余次。通过这种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方式,将庭审搬到村居,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巡回法庭在审理案件的同时,还注重以案释法、寓教于审,通过具体案例以更加生动、具体和有效的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