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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院的故事】践行人民至上 感受司法温度

作者:刘洁 洪妤婕  发布时间:2024-10-23 16:44:47 打印 字号: | |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人民法官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提供更丰富、水平更高的司法产品,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司法案例是“活教材”,是生动的法治课。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司法案件不仅关乎法律权威,也关乎人之常情、世之常理,都可能对社会价值取向产生影响。惩恶扬善,才能让社会正气充盈、正义彰显。不论舆论关注与否,把每一个案件当成要案、办成铁案,这是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的应有之义,也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开展村居微法庭,法官深入群众巡回审判,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就地办案,当庭调解,把司法便民服务延伸到每一个田间地头,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

民生小事,念兹在兹。2023年11月,因大风刮倒了李某家的树木,树木砸坏邻居严某的房屋,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后严某因为鉴定损坏价值的鉴定费用较高,且考虑到都是同村乡亲,想要通过社区协商,故撤诉。社区调解无果,电话联系村居微法庭法官张树兵,协调村民和解。张树兵法官第二天一大早去往严某家中查看情况,并给有事无法到场的李某拨打电话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让李某认识到树虽然是大风刮倒的,但是李某作为物主有妥善管理的义务,这个事情李某存在对自家大树管理、维护不当的过错,应当赔偿严某的房屋损失。李某主动提出过几日再和严某进行协商。2024年4月在社区村居微法庭内,在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第一时间将赔偿款1000元支付给严某,双方握手言和。这个矛盾纠纷虽小,但是纠纷持续非常不利于邻里关系友好。此次矛盾纠纷的化解,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缓和邻里关系,有利于让老百姓了解到矛盾纠纷化解不一定非得跑法院,到微法庭足不出户就可以帮助群众化解纠纷。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正是因为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张树兵法官开展巡回法庭,深入田间地头,从源头上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改善邻里关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电影《第二十条》中有一句话:“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征途上,淮上区人民法院的每一位法官都会公正司法,练好过硬功夫,不断提供更加丰富、水平更高的司法产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