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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蚌埠中院召开全市破产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施德凡  发布时间:2024-10-24 15:23:0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推进蚌埠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四季度营商环境评议工作,10月24日上午,蚌埠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市中院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顾倩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成永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中院民二庭部分人员及各县区法院破产审判分管院领导、破产审判业务庭庭长参会。

各县区法院汇报了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存在困难和四季度工作计划。会议通报三季度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推进情况,详细梳理各县区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传达学习上级法院有关破产指标分析评议要求,并对照办理破产项目安排调度四季度破产审判工作。各县区法院均表示四季度将全力推进破产案件清理、提高破产重整案件适用率。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成永就四季度破产审判工作作出要求:营商环境考核工作是硬指标,要压实各县区法院主体责任,强化问责机制,确保2024年全市营商环境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提出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基层法院破产分管领导责任。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破产庭是工作关键。要压实分管领导责任,执转破工作推进不畅的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执行局与破产审判庭共同推进执转破工作。二是对照评议指标,做到两个“好”。一要案件办好,基层法院拓宽办案思路,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认真办好破产案件,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有实质性进展;二要材料备好,对照评议指标提前谋划准备四季度破产工作评议材料,做好搜集整理工作。三是压实执行局主体责任。执行局摸排破产案件的主体责任不变,摸排一批既能以重整方式结案,又能带动终本出清的破产案件,降低被执行人涉企法人终本案件数,提高破产案件推动执行案件实结率。四是做好典型案例的总结。搜集整理党委政府支持破产的典型案(事)例,对案件办理效果较好的争取获得最高法院、省高院、省营商办的通报或推介。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