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上法院陈小会法官撰写的论文《执行不能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困境与优化路径——以哈贝马斯商谈理论为视角》获第十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三等奖。
该文针对实践中执行不能与破产程序衔接过程中存在的主客观困境,在实证研究基础上,从制度、规范等多个层面探究其深层次原因,结合商谈理论,提出执行不能与破产衔接的优化路径。
近年来,淮上法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将破产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淮上法院陈小会法官撰写的论文《执行不能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困境与优化路径——以哈贝马斯商谈理论为视角》获第十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三等奖。
该文针对实践中执行不能与破产程序衔接过程中存在的主客观困境,在实证研究基础上,从制度、规范等多个层面探究其深层次原因,结合商谈理论,提出执行不能与破产衔接的优化路径。
近年来,淮上法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将破产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