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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进乡村 普法宣传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4-11-06 10:01:1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固镇法院行政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巡回审理了一起当事人均为古稀老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开展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叮铃铃,一阵电话声,打破宁静的办公室,电话里传来急促的声音,“我是王某的儿子,我母亲腿脚不便明天不能去开庭,我也走不开,家里还有两个残疾人要照顾”。

“到时候我们到你们村子进行巡回审理,你们在村委会等我们就好。”这段对话来自于该案承办法官与被告王某儿子的对话。

考虑到被告家庭特殊、原被告均年事已高且为同村村民,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也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至”双方所在的村委会,就地进行开庭审理。

经与仲兴乡沱西村委会沟通,2024年11月1日上午9时,巡回法庭顺利在村委会开庭。

据悉,2024年8月1日,原被告到沱河集赶集,原告在路西边由北向南步行,被告驾驶三轮车由南向北,两者相会时,原告倒地,后来被告与其子将原告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无明显伤痕。后原告疼痛难受,当天到县医院治疗,并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后,公安机关作出了事故证明,没有作出责任认定。

因被告家境困难,且双方争议较大。庭后,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赔偿标准,并从双方家庭情况、被告的履行能力等方面做疏导工作。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驶电动车上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内容,向现场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普及了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并提醒村民们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法院干警还就防范电信诈骗等进行普法宣传。

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以此为戒,今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依法安全驾驶车辆。

固镇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下一步,我院将注重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零距离“情景式”的教育形式,切实让群众在庭审中汲取法治知识,从而引导群众遵法、守法、懂法、用法。


 
来源:固镇县法院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