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2023年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结项验收评审结果的通报,由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承担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重大课题顺利通过验收结项。
据悉,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及招标公告,地方各级法院、有关国家部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积极申报,经评审,确定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课题组为中标课题组。2023年6月,蚌埠中院成立课题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任组长,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结合蚌埠法院近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实践,对课题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路径等进行深入思考,撰写万余字课题申报书提交至最高人民法院课题管理部门。经过激烈的角逐,确定52个课题组作为中标单位,蚌埠中院与汕头中院联合中标从一百余个课题组脱颖而出。
在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课题指导单位精心指导下,两家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2024年9月,按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研究报告,高仁宝院长作为联合课题组主持人赴北京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课题结项评审会,亲自汇报研究成果,接受专家评委指导。
综合各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的总体表现,经评审专家和课题指导单位、管理单位综合评议,并经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审定,评定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等32个课题研究报告为良好课题成果。
该课题的顺利结项,是蚌埠中院自2021年中标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初任法官养成机制研究》后的又一重要调研成果,是近年来蚌埠中院紧紧围绕“全省领先、全国有位”发展目标,强化理论武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完善调研制度、创新调研方式,推动形成大调研工作格局的集中体现。
下一步,蚌埠中院将以此次课题的顺利结项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调查研究与做实促公正、提效率结合起来,以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为牵引,以高质量调研服务保障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蚌埠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