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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法院的故事】“禹法”同行 心之所向

作者:王冰冰  发布时间:2024-12-18 16:32:39 打印 字号: | |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泱泱华夏,巍巍山河,法律像一缕阳光照亮黑暗,法律像一股甘泉滋润心田,法律像一面警钟时时长鸣。时代风起云涌,吾辈正面临挑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用好法律武器,践行法律。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可是有人却不以为然,认为只要不违法,不惹上官司,法律就离我们很遥远吗?不!法律无处不在,守护着城市的秩序与安宁。它是约束我们的“尺规”,更是一把坚固的保护伞。知法、守法、用法日益成为全民的共同追求,法治中国的根基正在不断夯实。

知法,让法治成为共同信仰。今日之中国,法治建设日新月异,与时代并进。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应懂得法律,让法治观念根植于心、付诸于行。法律如精神如阳光,洒在国家治理的每一个角落,点亮社会的前进之路。知法能帮我们明黑白辨是非,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

守法,让法治成为行动指南。西方有一句谚语:“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自觉守法。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乃国之根本,作为中国公民,我们既是法律的践行者,也是法律的受益人。

用法,让法治成为保护之章。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有效落实。如果你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你会怎么办?我想大多数人的回答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是这样说的,但真的能做到吗?现实中当我们遇到此类不公的事时,很多人总是想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自己的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想法和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应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同黑暗势力作斗争。

国无法而不立,民无法而不治。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我们应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质,积极维护法律权威,争做知法、守法、用法的新青年,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时刻与法同行。

我们的法院是国家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今天,是我来到禹会区人民法院的第一个月,作为一名法院工作者,我深刻体会到了与法同行的自豪。我们研习法律,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在他人需要时能够及时伸出援手。我将铭记法律的重要性,以法治智慧引领成长,让法治的光芒照耀每一寸土地。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愿我们的国人执起手中的利剑,与法同行,追随着这崇高的敬仰,向未来奋进,让法治的光芒洒遍中华大地的每一处角落,为构建法治社会建设谱写新篇章。


 

责任编辑:蒋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