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子湖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原本简单的案件,却因被告人当庭否认认罪认罚,致使案件经历一波三折,主审法官耐心细致与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被告人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场景模拟,还原案件事实,最终被告人认可认罪认罚,服判息诉。
2024年4月5日22时许,被告人酒后驾车沿某路口西侧时,见前方设有酒驾查缉点,便在机动车道倒车,之后驶入人行道停车,被执勤民警发现并查获。经当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后,民警将被告人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经鉴定,被告人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5mg/100mL。
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一直认罪认罚,到法院也主动缴纳了罚金,却在开庭时矢口否认其有逃避检查行为,拒不认罪认罚。原来在开庭前,被告人得知最新的办理醉驾危险驾驶的意见中规定,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若无其他情节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能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被告人认为只要一口咬定没有看到酒驾查缉点就不会被认定为逃避检查,便要求检察机关撤回认罪认罚,做无罪辩护。庭审因此中断。
承办法官认为必须案结事了,让被告人心服口服。于是,承办法官认真研判被告人供述和公安提供的视频资料,带着卷宗到现场重走被告人的行驶路线,当晚的实际情况逐渐显现。被告人供述当晚在某饭店就餐,在饭店门口搜索了距离最近的酒店,因距离很近,便决定铤而走险,酒后驾车前往。然而在行进过程中,被告人发现酒店门口有一名骑警,警灯闪烁,使被告人不得不放弃驶入酒店而在道路尽头左转,而转弯后,被告人竟发现前方不远处也有酒驾查缉点,根本逃无可逃,只能冒着风险在机动车道违规倒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被告人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却何曾想这一切都被在后方蹲守的骑警一览无余。被告人还未停稳车辆,民警已赶至现场。
有了还原后的路径,法官便胸有成竹,在第二次开庭时,面对依旧拒不认罪的被告人,法官使出了“杀手锏”,带领合议庭成员、检察官、被告人共同前往案发地。法官在现场带着被告人重走了当晚路径,还原了事发过程。被告人的心理防线逐渐被击破,回到法庭,经过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耐心劝导,最终认罪认罚,接受公诉机关对其的量刑建议。
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现已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
法官说法:醉酒驾驶触犯法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才有可能被宽大处理,倘若以身试法,心存侥幸,必将受到法律严惩,“醉”上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