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剑高悬,岂容职务犯罪肆意横行”。2024年12月24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特色产业处原处长杨亚明受贿罪案,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亚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同时邀请蚌埠市农业农村局等2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引导公职人员时刻保持自省自警的态度,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杨亚明利用担任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副处长,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副处长、处长,特色产业处处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质认定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653297元。
庭审结束后,杨亚明在被告人陈述阶段表示,作为公职人员,自我约束的缺失,思想防线在利益面前崩塌,一步步掉进腐败的深渊,损害了政府形象与公信力,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
职务犯罪如洪水猛兽,侵蚀着公共资源,破坏社会信任。法律之剑高悬,岂容职务犯罪肆意横行,法院严格履行职责,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细致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线索,确保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法治的守护者,积极监督,勇于举报,使职务犯罪在法律的强光和社会的监督下无所遁形,共同维护公正廉洁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