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镇法院通过判后答疑,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释明裁判依据,引导被告正确理性对待判决,促使被告服判息诉,并给付原告欠款。
案件要追溯至2006年,原告吕某与被告孟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购买车辆向原告借款1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
原告主张被告未能偿还借款,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被告在庭审中承认确有借款,但抗辩原、被告曾共同做保险营销,原告承诺用应付其的保险佣金抵扣借款。因原告不予认可,被告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抗辩主张,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前,法官考虑案件标的额不大,双方又系朋友关系,纠纷适宜进行调解,遂与被告进行沟通,但被告坚持借款已经还清,调解工作无法进行。
庭审时,法官引导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被告仍旧态度坚决,直至庭审结束,法官并未放弃调解。因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判决送达后,法官主动联系被告开展判后答疑工作。
被告:“2006年的借款为什么不早起诉,而是过十几年才起诉?”
法官:“你们当时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提起诉讼是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权益保护的手段。”
被告:“借款明明已经抵扣,为什么还要判我还钱?”
法官:“依据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会承担不利风险。”
通过法官的逐项释法,被告对判决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抵触和急躁情绪也逐渐消退,对判决金额予以认可并积极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案件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判后答疑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也是法官的职责。固镇法院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和导向,通过判后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理性对待裁判结果,并推动实现“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