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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开庭审理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刘自林受贿一案

作者:卢佳银  发布时间:2024-12-26 17:22:16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2月26日,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刘自林受贿罪一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自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自林利用担任安医一附院党委书记,安医大党委副书记,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政协人资环委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21个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4.81万元,其中80万元系未遂。 

此外,2020年,被告人刘自林退休后,利用其原担任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监管执法、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3人财物共计25.5万元。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刘自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代表委员及70余名省、市直机关干部参加了旁听。

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蒋思意